胶东在线10月9日讯(记者 贾楚航 王向荣 李刚)烟台户籍制度改革将于10月10日起正式实施。本次户籍改革门槛低、力度大、措施实,那么,烟台市公安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和保障《实施意见》有效落地落实?在10月9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烟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力回答了记者提问。
田力表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是国家、省、市各级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市公安局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统筹、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实施意见》的落地落实。
一是多管齐下,广泛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现场宣传、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的知晓率,让户籍改革新政策、新举措深入民心、惠及民生。二是细化措施,落地推动。市公安局结合业务工作,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制定了公安机关具体的贯彻实施指导意见。特别是对“城镇购房(或租房)居住、就业”、“入乡返乡落户”“集体户落户机制优化”等政策变化较大的方面进行细化,明确认定条件和手续材料,确保改革措施落地到位。三是统一标准,强化培训。
“我们在9月底已组织开展了全市户籍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对贯彻实施指导意见进行深入详细解读,确保全市统一执行标准,统一规范要求,确保每名一线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新政策、新精神,使改革新政真正惠民利民。”田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