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0月9日讯(记者 贾楚航 王向荣 李刚)烟台户籍制度改革将于10月10日起正式实施。本次户籍改革门槛低、力度大、措施实。那么,户籍制度配套改革中在涉及本市常住户口的家庭住房保障制度方面,近期有哪些计划?在9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志方回答了记者提问。
宋志方说,将继续加强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家庭住房保障。本市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政策,主要解决人均年收入35900元以下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实行随时申请、随时受理的常态化运行机制,主要提供租赁补贴、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方式。今年以来,市本级已累计发放租赁补贴10026户,发放金额3335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11%;供应销售共有产权住房78套,累计销售797套,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下步,将进一步简化优化住房保障政务服务,将市中心区住房保障申请程序由“三审两公示”压减为“两审一公示”,实现全域全流程业务一体化。在此基础上,在全市统一启用烟台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与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联网,进一步减少群众申请时的证明材料,实现“最优办”“极简办”。
同时,全面启动新市民住房保障申请工作。6月份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市民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全面纳入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放宽申请条件,提高租赁补贴标准。随着2021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陆续入职就业岗位,8月27日,2021年“新市民”住房保障申请工作已全面启动,本批次申请期截止到9月30日。经申请符合条件的,提供租赁补贴、共有产权住房等多元化住房保障方式。
宋志方同时提醒,根据《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6月1日起,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范围将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大专以上高校毕生业,“新市民”如符合我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原则上不纳入新市民住房保障范围,确需申请新市民住房保障,须放弃生活补贴申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