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进展:印发《烟台市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以烟委〔2022〕22 号文的形式呈报省委、省政府,同时报送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市人大。下发《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网上公开的通知》,对于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网上公开情况进行督察。印发《烟台市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烟台市2022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督察工作。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我市单项项目的验收工作。迎接省级示范创建评估组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龙口市和莱阳市的实地评估工作。制定2022年度各区市法治建设考核实施细则,细化省对市法治建设考核任务责任分工,完成了省对市半年和季度模拟考核,按季度对各区市开展模拟考核并通报了考核结果。印发烟台市2022年度法治督察工作方案和督察通知,对全市各区市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书面督察,对蓬莱、招远、栖霞、莱州四个区市开展实地督察。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工作进展:今年指导各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合法性审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8件。所有决策事项均委托政府法律顾问提出审查意见,参与审查率100%。下步根据省厅部署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考核资料的上传工作。
三、加大地方性法规宣传
工作进展:将“加大地方性法规宣传力度”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并认真贯彻落实,在民法典、国家安全日、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中加大地方性法规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