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专家:
为贯彻落实国家《农田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农业农村厅资金和项目管理有关文件的精神以及《烟台市农田建设项目评估评审实施细则》(烟农〔2020〕110号)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促进立项决策、绩效评估及竣工验收的科学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征集烟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主要工作任务
1.接受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从事农田建设管理项目的评估论证、规划设计和预算审查、规划设计变更、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相关技术工作。
2.依照农田建设管理相关法律和政策,为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意见建议。
3.为建立完善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提供建议。
4.其他委托事项。
二、入库专家条件
1. 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近5年内没有从业不良记录,未受过执纪执法部门查处 ;
2. 具有较强的分析、理解、判断以及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进行计算机操作;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最新发展动态;
3.本科学历以上,从事工程设计 、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土壤肥料、植保、耕地保护、农业机械、工程造价、财务审计、经济评价等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丰富农田建设相关项目评审、验收工作经验的优先;
4.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和验收程序、方法,熟悉项目评审、验收工作规程和要求;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平整、耕地质量、农田灌溉、田间道路等工程技术,能够承担高标准农田项目咨询服务、项目勘察、项目评审、检查评估、竣工验收等工作,并自觉接受市农业农村局管理和纪检部门监督;
5.有一定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量,项目评审、验收除室内进行外,还要组织必要的现场勘察,连续工作3-12天时间左右。
三、专家职责与权力等事项详见《烟台市农田建设项目评估评审实施细则》(烟农〔2020〕110号)
四、专家库组建程序
1. 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审批的程序进行。由申请人填写《 烟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登记表 》 (附件),报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由单位盖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和学位证书;
(3) 职称证书或执业证书;
(4) 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参与农田建设相关材料。
2. 报名人员经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拟入库人员在烟台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进入烟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3月25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专家可将报名材料邮寄、扫描发送邮箱或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35-6627065
通信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90号。
3.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烟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登记表》(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证书的复印件等材料,无论是否入选,所有资料不再退还本人。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ytsnyncjntjsglk@yt.shandong.cn。
附件:1.烟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登记表
2.《烟台市农田建设项目评估评审实施细则》(烟农〔2020〕110号)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7日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烟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人选的公告.pdf
烟农[2020]110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农田建设项目评估评审实施细则》和《烟台市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pdf